1929年星洲舉行的第二屆和和杯,星洲以2 : 1報却一箭之仇。兩年之後 1931年9月26日第三屆和和杯星洲派隊來港作賽,結果以 1 : 4 敗走香江。
第三屆和和杯與本地足球聯賽開鑼撞期
根據港星雙方的華人足球團體的安排,1931年第三屆和和杯,是由馬華派隊來港,與華協會選出的華聯隊進行港馬華人埠際賽。
第三屆和和杯,原定於1931年9月26日 (星期六) 舉行。但這日亦碰巧是香港本地足球聯賽開鑼當天。
本地足球聯賽開鑼,足總編定了南華與港會比賽。
當時,華聯隊的骨干球員,皆為南華球員,而中華隊又在南遊未回,因此華聯隊人腳未許樂觀。
而【和和杯】和本地足球聯賽開鑼兩場時間相同,南華球員亦無可能一天應付兩場賽事。因此,香港中華業餘體育協會於 1931年9月24日致函足總,請求批准南華球員參與埠際賽。
唯至 9月25日下午,仍未見足總答覆。於是南華會在足總聯賽管理委員會和執委會的代表黃家駿再致函足總,明確指出南華不能派隊參與對港會的聯賽賽事,要求足總改期,但遭足總拒絕。
足總無情的回覆,令南華面對兩難。
本地足球聯賽賽事因反日騷亂延期 和和杯得以順利舉行
就在第三屆和和杯舉行前一星期,發生《九一八事變》。
1931年9月18日,日本駐中國東北境內的關東軍,炸毀南滿鐵路柳條溝地區橋樑一段,誣稱中國軍隊有意破壞,當日夜間突然炮擊瀋陽,同時進攻吉林、黑龍江。
當晚十點,關東軍砲轟國軍東北駐地「北大營」。駐瀋陽東北軍多次向正在北平的東北軍領袖張學良報告遭到日軍襲擊。唯張學良不想給與日本人開戰的藉口,親自多次對東北軍部將領下令「不抵抗」與「不正面衝突」。當時蔣介石命令東北軍張學良部「絕對不得抵抗」,並撤至山海關內。
9月19日,日軍佔領瀋陽,接着分兵侵佔遼寧其他地區及吉林省、黑龍江省,至1932年2月佔領東北全境,史稱「九一八事變」。
9月18日發生「九一八事變」的消息傳到香港,香港市民反日情緒高漲。
1931年9月23日晚,港島首先發生騷亂。灣仔有不少日資商店,因據說有日商譏諷香港華人為「亡國人」,激發憤怒的華人在街上襲擊日人及其商店。港府宣佈戒嚴,並派出軍警保護日僑。
1931年9月26日星期六上午,騷亂漫延至九龍尖沙咀、油麻地等地。
港英政府為安全計,9月26日比賽當天命令足總將當日所有聯賽賽事延期。
由於【和和杯】並非受足總管轄,因此最後得以順利舉行。
第三屆和和杯 雙方出場陣容
第三屆和和杯比賽情況
比賽由曾在馬來亞任殖民地官員多年的時任港督貝璐 (Sir William Peel) 主持開球禮。
開賽後,港華隊表現在各方面都比馬華大為優勝,全場控了中場,佔了大部分攻勢,馬華只能倚靠勤力的後防避免敗得更慘。
上半場港華右輔朱國倫接應李惠堂妙傳以頭球先開紀錄。不久馬華中鋒阮國英乘著港華門將朱錫培接球脫手在門前射入,追成1:1。
但此後便是港華天下,完半場前港華葉北華為主隊再添一球,港華以 2:1領先上半場。
下半場李惠堂再入兩球,最後港華大勝4:1,奪得是屆和和杯。
完場後由華人領袖周壽臣頒獎。
足總安排失當
雖然第三屆和和杯最終得以順利舉行,唯華協對足總最初不肯將南華對港會的賽事改期的做法,感到遺憾。
華協召開緊急會議,當時中華隊遠征還未回港,華協召集已報名參加聯賽的華人球會代表南華、東方、怡和、崇正等開會。會後推舉 莫慶和 莫應溎 二人,向足總要求解釋。
可惜,最終足總亦未有交出令人接受的答覆。
足總不批軍聯出表演賽 影響比賽收入
另外,華協會本來為馬華安排了3天後 (9月29日) 另一場表演賽,由【馬華】對【海陸軍聯隊】。
但比賽前一天 9月28日,足總突然宣布,由於反日騷亂,【海陸軍聯隊】需要奉命執勤,未能參賽。華協會唯有再派略為改變陣容的華聯隊出場。
由於當天下雨,加上市面有反日活動,而球賽又由「華洋對壘」改為第一場的翻版重賽,令球賽吸引力大減,場面相當冷清。
9月29日表演賽當天,足總一位職員更正之前一天的宣布,透露【海陸軍聯隊】不能出場,並非如足總所稱因軍聯球員需要執勤,而真正原因是「足總没有批准軍聯出賽」,於是軍聯便拒絶派隊。
華協原本依賴這場表演賽籌款,用以支付「和和杯」的開支。但足總如此把玩伎倆,令「收入所得,連招待馬華隊還不夠」。
而除了錢之外,華協亦質疑足總試圖令華協於馬華客人面前失威,甚至連客人也感到侮辱。
華隊全體抵制足總
華協認為,華人尊嚴不容受到屈辱。就在足總9月29日發出【海陸軍聯隊】不能出場宣布後,本地 4隊 甲乙丙組華隊,聯合致函足總秘書荷蘭士 (W E Hollands),宣布全體退出足總及其舉辦的所有足球比賽。
過去,華協會與足總多年來已有很多過節:
- 1926足總因選場問題的爭議而欲取消南華會員資格,
- 『陳曹事件』,華隊已蘊釀罷踼及另起爐灶。
今次足總拒絶本地聯賽改期,亦故意拒絶批准軍聯隊出賽。華人就需要在這個必要時刻站出來,以維護尊嚴。
足總企圖排除華員 輿論猛烈抨擊
在華隊全體抵制足總的同時,足總的回應是我行我素,甚至企圖將比賽秩序重新編排,排除華員隊伍,使聯賽得以繼續進行。
但如此霸道行徑,就連英文報章如南華早報、香港士蔑西報等,亦評論足總的做法不當。當然,華文報章對足總更是大肆抨擊。
足總一直堅持,說華協會觸犯了足總規章第12條:「任何足總屬下的球會或球員,如要參與任何不獲承認的足球組織舉辦的比賽,一定要先向足總申請。」並說華協的《和和杯賽》,就没有事前向足總申請。
但很多人已經指出,香港的華協會和馬來亞的華人足球組織,均並非「不獲承認的足球組織」,所以足總的理據是說不通的。
面對輿論猛烈抨擊,足總於1931年10月13日召開的執委會。執委會一反平日做法,謝絶傳媒採訪。雖自知理虧,仍於會後發表官方聲明,表示華協未有預早通知足總,是錯誤的做法,亦推諉拒絶聯賽改期是因時間倉促。
會後華人領袖羅文錦寫信給足總主席 J Ormiston,表示不同意聲明指華協會犯錯,要求足總解釋整件事的原因,並再提訟裁的建議。羅文錦於信中指,華人球會對足總秘書荷蘭士大為不滿,覺得他的做法獨裁,在華會需要幫忙的時候,亦不願施以援手,態度冷漠 (autocratic, unhelpful and unsympathetic) 。
華協會在要求訟裁的同時,亦著手籌備自己的華人聯賽。
全港華人公開足球賽
面對足總對華人球會的侮辱及硬性回應,華協會籌辦的全港華人公開足球賽,並於1931年12月12日開幕。
華人聯賽共有 7隊華隊參加:南華兩隊、中華兩隊、崇正、東方、太古。每逢星期六下午舉行兩場,在加山及愉園舉行。華人聯賽球季至5月底結束。
只要肯談 就可以和氣收場
當年由於足總舉辦的各項賽事,皆沒有華隊參加,場面冷落非常,門票收入少得可憐。
最終,足總放下身段,即5個華會宣佈退出足總後4個半月,於1932年2月12日由主席鄧肯 (R K Duncan)、委員李翰淦及G E Elliot-Haywood (陸軍足球協會代表) 所組成三人小組委員會與華協談判。而李翰淦很快便辭去委員一職,由麥他維殊 (H McTavish) 代替。
華協收到通知後,委派 羅文錦、黃廣田、莫慶為代表與足總談判。
足總中的華人副會長 羅旭和 則應雙方邀請居中調停。
雙方代表先後於3月25日、4月15日在足總雪廠街會址,及5月20日在香港酒店舉行會議。
華協會承認足總在香港足球運動的管治權威的地位,足總則指【和和杯】引起的爭端是誤會,保證對華會絶無不敬之意;
最重要的是:足總認可香港華人體育協進會為一球類運動團體,承認華協的合法地位,並稱樂於與華協合作。
1932年5月25日,華協於華商俱樂部的委員及五華會代表聯合大會上通過了協議,取消退出足總。
終於,由第三屆和和杯引發,擾攘了一整季的華洋足球糾,獲得圓滿解決,和氣收場。
翌年 (1932-1933年度) 華隊恢復參加足總主辦球賽。